2013年山东省文化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考试
1、中级岗位(不含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也可根据需要采取实际操作、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采取专业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选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监督问题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