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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6名)

2013-12-06 13:56  |  烟台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当场缴费,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4日—12月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市场(福山区福海路152号,原劳动局大楼一楼大厅内)。

  (二)具体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烟台市福山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上下载并填写,网址:http://www.fsrc.gov.cn)、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出生日期的户籍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集体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等。

  3、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

  4、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须出具县级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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