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济南市市中区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9人)
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两个环节,两个环节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1、结构化面试环节。主要考察报名人员从事报考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按岗位类别进行测试,采取现场答辩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
每组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每个面试考场选派1名社会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面试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者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在体检考核时,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也按上述办法等额递补)。
五、聘用办法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由招聘主管单位、人社部门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后,统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对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在体检考核范围内进行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确定聘用人员并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办理有关手续。
六、聘用后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原则上五年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