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无锡江阴市部分学校招录教师公告(3)
三、考试方式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3年12月22日(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根据所报岗位,分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遇分数相同,则同分跟进)。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按照报考岗位集中面试。面试形式为上课,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笔试30%,面试70%)折算后相加组成,满分为100分。
2、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招录岗位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同分,则取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同分,则另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本次成绩仅限本次招录时有效。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拟体检名单,拟体检人员三周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因逾期未签订就业协议书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市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收费标准按江阴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按规定将拟录用名单公示7天。如考生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件或材料的或发现相关证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则视为不合格。
经考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教的。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录用人选空缺时,在同一岗位面试组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