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锡盟正蓝旗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合同制教师59人公告(4)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
报名地点:正蓝旗教育科技局(现场报名)
3、所教班级学生在参加高考、中考及学业水平测试中,其所教学科平均成绩排在全盟前三名以上的。
4、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受聘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是受聘教师在合同期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的,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予以解聘;
二是受聘教师在合同期内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的,予以立即解聘;
三是受聘教师在合同期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害的,予以立即解聘;
四是受聘教师在合同期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学校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学校提出,拒不改正的,予以立即解聘;
五是受聘教师在合同期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即解聘。
六、公开招聘纪律
为严肃纪律,保障此次招聘考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现结合我旗教育实际情况,特规定如下:
(一)招聘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
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婚亲关系之一的,必须实行回避。
(二)严肃处理违反考试纪律人员。
1、应聘人员如有对报名证件进行伪造、涂改行为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笔试、试讲、体检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聘用资格。
2、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试讲、体检、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举报事宜
1、受理举报时间:公示期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举报受理地点:旗监察局;
3、举报电话:监察局—422226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39491;教育科技局—4222060。
4、举报人员应在公示期内实名举报,举报人员应提供可查证的证据。匿名举报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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