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承德滦平县招聘县人民法院文职工作人员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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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三楼308室)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具体操作按笔试、面试有关规定执行。考试科目不指定教材。
1、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常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12月14日。
(3)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笔试成绩出现名次并列情况,同时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本人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于2013年12月14日下午4:00以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通知单。
(1)面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2)面试时间:2013年12月15日。
(3)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体检
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果总成绩出现名次并列情况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次出现并列情况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按规定交纳体检费。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进行考察(包括审档、政审、资格复查等)。
七、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7天公示,经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的人民法院文职人员,参照我县公安文职人员的相关规定管理,不进编制,实行劳务派遣,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同等条件的有关政策执行,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