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岛李沧区招聘公安交通协勤队员简章
三、招聘办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李沧人才网(http:// www.qdlcrc.com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0日-报满为止(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李沧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李沧区枣园路17号111室。
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 87891727
3.报名所需材料
请有意报考的符合条件的居民持有效证件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须带《李沧区公安交通协勤队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可在李沧人才网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相关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部队服役证明材料(士兵证)等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同版免冠彩照4张。上述材料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以备核查。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中,全程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登记。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体测、面试情况和岗位数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不低于招聘职位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政审工作由招聘部门统一组织。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中体检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审、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待遇
拟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制公安交通协勤队员,被聘用后与青岛汇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限为二年。被聘用人员集中派遣至交警支队李沧大队从事有关工作,日常管理考核由交警支队李沧大队负责。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具体为:聘用人员的劳务派遣费用为每人每月2200元,其中包含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单位及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险)。此外投保意外伤害险(用工单位承担,每人每年投保49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