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东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5人公告(2)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9日—12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
2、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地点在县教育局2楼会议室(地址:尧城路27号,联系电话:0566-7026920)。
3、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的《2013年下半年东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二)。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其中,属东至县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人员按岗位(学科)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学科),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予以公告。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农村偏远小学的招聘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它岗位。
6、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3年12月27日8:00-17:30在县教育局2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7、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笔试费90元(每科45元,两科计9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在报名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考试
1、笔试
⑴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是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和《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20分)。
⑵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在东至教育体育网公布。
⑶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西部志愿者的大学生),按规定程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笔试每科成绩增加2分。考生在报名时一并提供加分所需材料,经审核合格后予以公示,逾期不再补办。
⑷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按照《教育综合知识》×0.3+《岗位专业知识》÷1.2×0.7合成,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两个科目成绩合成前相加低于120分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试讲及下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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