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安边防招考简章:广西公安边防总队(2)
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
①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院校、独立院校、民办院校、公办民助院校、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毕业生)毕业生;
②学习形式为走读、委培、自费、自考、定向、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的,国(境)外学习毕业的,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③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未获得学位的毕业生;
④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计4门(含)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被作留级处理、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或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2、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3、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其中男生身高168厘米、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
4、年龄条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公安大专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即本科生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生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和五年制本科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可放宽2岁。
5、招收岗位:广西公安边防基层一线指挥管理人员。
6、服役年限: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在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申请退出现役。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优先接收:
1、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
2、有当兵入伍经历的;
3、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
4、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
5、有文体特长的。
接收程序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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