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宣城市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88号城管执法局四楼405室,联系电话:0563﹣5029902,13956560092
3、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居民身份证、退役证(退伍军人)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有获奖证书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有个人特长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近期本人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所有报考人员须填写诚信承诺书。
4、资格审查:由局纪检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提交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城管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笔试内容:综合常识70分,包括政治(含时政)城市管理、法律知识、经济、科技、人文、县情等方面;作文30分,考察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与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和百分制计分法。
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职数2︰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3、总成绩计算方式:按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测试标准参照公安警察标准执行。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人数依合成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考核结果按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生合成总成绩出现分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由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2、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等。考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