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事业单位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五、面试时间及成绩公布
1.面试时间和场次安排
国考面试人员按准考证通知场次和时间参加面试。省考面试人员和高职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员按照淄博市教育局网站(www.zbedu.gov.cn)通知场次和时间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公布和查询
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可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
省考面试人员和高职师范类专业面试人员请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陆淄博市教育局网站(www.zbedu.gov.cn)“组织人事”栏目进行查询。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范围
1.2009年至2012年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课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员(以下简称“省考面试人员”)。但是,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自2013年起,我省不再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及认定工作。
2.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员(以下简称“国考面试人员”)。
3.高职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
二、面试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报名。国考面试人员在12月2日至6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省考面试人员和高职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不需网上报名,直接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
2.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按照户籍或工作单位归属地原则,所有面试申请人在12月5日至7日到各区县教师资格面试确认点参加面试确认(高新区申请人赴高新区教育局,文昌湖区申请人赴周村教体局报名),具体地点和时间见附件。
三、面试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下同)。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3.居民户口簿或人事关系证明。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居民户口簿,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4.省考面试人员若在淄博市外取得两课合格证,还需提交两课合格证书原件。
5.面试考试费每人240元。
如考生本人无法亲自报名,可委托他人持上述材料代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