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wsbs.qdhrss.gov.cn)“社会化考试”的个人查询系统公布,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当日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wsbs.qdhrss.gov.cn)“社会化考试”的个人查询系统公布。
(三)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并组织体检、考察。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
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考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原始资料,报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经审核后发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青办发〔2010〕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录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