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事项公告(2)
2014年河北省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备考网络课程
四、报名流程
(一)1月6日至12日,考生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网上报名。考生登陆后经过注册,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区(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在11个设区市及华北油田中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二)1月13日至15日(每天 8:30- 12:00 ,14:00- 17:00 ),考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网报时所选择的市接受现场审核并签订报名信息确认单(审核点名单见附件2)。所在市有多个现场确认点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其中任意一个。考生不得跨市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人员,当次报考无效。
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1.户籍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2.人事关系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3.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三)1月13日至17日,考生再次登录报名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可支付银行包括: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北京银行、邮政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上海银行、银联支付。
五、其他说明
(一)根据冀价行费 [2013]36号文件规定,报考费为70元/科次。
(二)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2014年3月10日至16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2014年上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4月14日,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skc@hebeea.edu.cn),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省考试院在接到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电话通知考生。
(三)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四)考生注册须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新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本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登录密码、电子邮箱等联络信息。
(五)现场审核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之后重新到审核点进行确认、审核等项工作。信息确认无误后时,考生须在现场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名。考生报名审核信息一经签字确认,各项信息将不能更改。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上一考次有未通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择未通过课程即可。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七)考生须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规定,诚信报考。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