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招聘聘员公告(2)
五、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以及行政管理基础知识等)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2014年1月24日上午9:00—11:30。
3、地点:清新区何黄玉湘中学(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
(二)电脑录入(打字)
1、内容:使用电脑录入指定内容,测试时间为10分钟。考试使用专业软件自动计算录入字数,按准确录入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每分钟准确录入100字及以上为100分,每减少1字减少1分,计算字数时取整数。电脑录入内容由本院选定。
2、时间:2014年1月24日下午14:00起至全部考生考试完止。
3、地点: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清新区太和洞公园前)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每一职位面试对象由应聘对象的笔试、打字成绩之和(按所占比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笔试、电脑录入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将在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清新法院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通知将在公布笔试、打字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电脑录入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30%、30%。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予以录用。若同一职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