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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选调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烟台市

2014-01-15 15:59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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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全国“985”和“211”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为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他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为主要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其他同《山东省2014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二、选调专业
  本科生重点选调: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
  硕士研究生重点选调: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三、咨询电话及传真
  0535—6789557、6789822(传真)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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