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公告
(三)资格审查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前将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推荐书、身份证等有关证件交我院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2月1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本次考试不考公共基础知识,只参加本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满分100分,城市规划、建筑设计两岗位加试快题。
3、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数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所有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线依据笔试成绩最后划定。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岗位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录取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我院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