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中国气象局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14-01-22 11:54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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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体检人选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2:1,考察人选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1:1。
2014年2月21日进行体检。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和进行面试。
2.考生应按要求参加面试期间的各项活动,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纪律,不得迟到,否则,后果自负。
3.考生面试结束后,应尽快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带走或损毁考试材料。
4.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5.考生自行负责食宿安排,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联系电话:010-68409044
中国气象局人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