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公务员面试通知
2、请考生于2014年2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办(恕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中路3号413房间,邮编100038。
(1)报名登记表(可从人社部网站下载)。贴好照片,要求如实、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8)其他材料:
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学校盖章)复印件。
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应写明同意报考我办公务员并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加盖公章。如考生身份为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应写明试用期起止时间。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用A4纸,并装在一个大信封内,写上姓名及报考部门。
三、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
我办2014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拟定于2月19日—20日举行,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日8:30前到候考室报到,截止到8:50未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日13:00前到候考室报到,截止到13:20未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