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招录10637人公告 3月16日考试(2)
三、报名办法
(一)查询职位。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网络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由http://www.gdzz.cn、http://www.gdhrss.gov.cn、http://www.humanassess.com.cn进入)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2月14日9︰00至2月20日16︰00,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4),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系统初步审核。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
3.报名确认。通过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21日16︰00,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未缴费确认的可改报其他职位,缴交报名费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2014年2月20日16︰00至2月21日16︰00期间,只能进行缴费,不可再更改所报职位。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3月10日9︰00至3月16日8︰30期间,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版)》(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法检系统法律业务职位有具体专业要求的,不接受相近专业报考。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2月14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交报名考务和体检等费用。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同时按分类设考。有关情况详见《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
笔试时间:2014年3月16日 上午
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 《申论》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本次笔试将实行雷同卷甄别鉴定,对作弊者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被录用后按要求到岗在岗工作的承诺。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鉴于往年体能测评都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可在考生自愿基础上按入围面试人数2倍的比例进行组织。通过资格审核、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体能测评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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