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各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取定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各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取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即列为录用考察对象。
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遇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有违反相关规定情况,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可以按照考试成绩顺延递补考察对象。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工作将在体检之后进行。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其他事宜
(一)对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上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库,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使用。
(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按人社部有关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三)面试工作结束后第二天,我局将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http://jh.scs.gov.cn/2014)填报并提交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面试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考生面试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务员面试工作事关重大,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发生变化,须及时与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联系更正。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耀天、钟 昊
联系方式:0731-85627529、85627527
传 真:0731-85627527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中路188号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