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4年2月18日(星期二)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楼人事处318房间进行资格复审。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礼让街23号,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见附件4)。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于2014年2月20日1天,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1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礼让街23号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方法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1:1。
(三)体检要求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及其有关要求将逐一通知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