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州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8日-19日(9:00~16:00)
报名地点:太仓市人民检察院二楼大厅(太仓市城厢镇上海东路92号)
2.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还需出示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获奖证明、等级证书、发表文章等)。如系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退役证;体育、文艺特长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应聘材料和证件等均须出示原件,并向本院提供复印件。
③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需出示其身份证。④报名者与本院领导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⑤由本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填写报名表,交1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办理报名手续,并于2月26日9:00~16:00前来本院政治处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及录取
1.初试
检察工作辅助人员初试分笔试和电脑打字两部分,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初试分为笔试和体能测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①笔试:(占初试总分50%);
②检察工作辅助人员参加电脑打字操作考试,内容为“听打”(占初试总分50%);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内容为100米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男俯卧撑(女仰卧起坐)(占初试总分50%),测试成绩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有关标准进行评定
初试时间:3月1日
初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照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市检察院政治处会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聘请有关专家和人员组成面试小组,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体检
照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替补。
4.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市检察院政治处组织政审和组织考察,
并形成考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