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南通市考录公务员简章(3)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及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2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2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14:30~17:0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的A、B、C三类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按《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4〕19号)和《江苏省公安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及《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在面试前对笔试合格人员按照职位计划数大于1:3小于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人员,然后从体能测评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如招录职位出现超过合格线的人数与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不作调剂。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录用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的人员,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录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人员是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于2014年8月31日前凭本简章规定的相应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录用通知书。逾期未领取录用通知书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公务员招录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85215267(中共南通市纪委)。
七、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1. 招考信息和考试成绩查询:南通党建网(www.ntdj.gov.cn);南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2. 市、县(市)区政策咨询: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0513-85098547;
南通市人社局:0513-59000691;
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0513-81868299、海安县人社局:0513-88813997;
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0513-87199096、如皋市人社局:0513-87650718;
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0513-84534101、如东县人社局:0513-84162848;
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0513-82222611、812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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