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南通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南通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14年全市各招录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南通党建网(www.ntdj.gov.cn)、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 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2月15日09:00~2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2月15日09:00~2月22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4年2月15日09:00~2月23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单位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录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因报名信息不准确等原因影响考试公正性的,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 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到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招录单位及时通知考生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014年2月25日09:00~16:00。
4.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4年3月24日~25日(每日09:30~16:00)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10楼1018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携带证件及资料为:
(1)报考人或代办人身份证;
(2)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或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3)考生户口簿。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3月18日~22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五)报考资格审核
1. 资格初审。市级机关由招录单位负责;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所属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由招录单位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招录单位根据《南通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和职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信息表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涉及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录单位负责解释。
对通过审查的人员,招录单位应下载留存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各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 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原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本市转出户籍的证明。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上公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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