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公务员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公告
2014-02-16 14:30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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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入围0701264005职位的面试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报名登记表》一份。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须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
特别注意事项: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其中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体检和体能测评安排
整个考点面试工作完成后的2天左右,通知进入体检、体能测试考生相关事宜。没有接到通知的考生可来电咨询。
(一)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面试的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60分的,不再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评。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转化为百分制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二)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约为1.2:1,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试人员;如体检和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超过计划录用人数,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实行等额考察。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前不要进食、饮水,保持空腹,并准备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四)体能测试考生请自备运动衣、运动鞋。
(五)体检和体能测试地点均在广州,考生应合理安排个人行程,面试结束后在广州等候通知,并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报到地点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试,否则,耽误体检和体能测试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对《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未作规定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查阅。
(七)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文件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查阅。
五、确定考察对象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对象,遇有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缺少必备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电话告知我总站,并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
(二)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通报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
(三)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进场前,将有专业安检人员使用专业仪器进行安检。如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违反面试考场规则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可于面试后第二天登录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查询面试成绩。
(五)其他相关信息请及时留意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网站(网址http:// www.gzbjzz.gov.cn)。
七、联系电话
(020)32090039、32090040
传真:(020)32090035。
附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