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根河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2)
(2)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要交纳面试考务费100元。
(3)面试具体时间由领导小组确定,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4)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5)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岗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比较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具体组织实施。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2.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有关部门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新招录的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聘用后5年内不得调转,违反此规定的取消其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身份。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470-5227722
市教体局0470-3931340
监督举报电话:0470-5238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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