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选调生考试招录400公告(2)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现场确认不接受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大河网(www.dahe.cn) 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 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初审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打印《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 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表3-5,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报考人员参照《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表1、附表 2),只能选报1个志愿。
(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采用以下方式。
1、大学生村干部
符 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应于2014年3月 12日前报省辖市委组织部[省直管县(市)直接报送省委组织部报名处]。省辖市委组织部初审并汇总整理后,于3月14日前将《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汇总简 表》(附表6)、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一并报送省委组织部报名处(郑州市花园路88号河南饭店三号楼1楼3123、3124房间,咨询电话: 0371—66763123、66763124),由省委组织部有关部门进行终审。
2、“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高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高校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经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初审同意后,于3月16日前报省委组织部报名处,由省委组织部组织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终审。
3、高校应届毕业生
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于3月14日前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上交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对本校报考人员 进行资格初审,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学生处(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下发的管理账户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核对纸质报名表与网上报名表信息准确无误。报 名结束后,于3月16日前从报名系统打印本校《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一式3份),连同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一并报送河南牧 业经济学院北林校区教学楼B座1楼108房间(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长途汽车老北站北出站口向东200米)。咨询电话0371-65769317, 邮编450011。
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所在高校组织部门和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于3月16 日前直接报送或快件邮寄至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北林校区教学楼B座1楼108房间(邮寄报名材料的信封正面须标注“河南省选调生报名材料”字样,以寄到的邮戳 日期为准)。
由省教育厅学生处(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资格进行终审。
报考人员应在3月18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终审结果。终审合格的,根据报名流程进行下一步操作。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报考人数与考录计划名额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8:1,达不到的相应核减计划,并将其名额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
(三)网上缴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3月25日8:00至3月2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不接收现场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4月10日8:00至4月11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五)笔试
所有通过终审的报考人员于4月12日进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上午9:00—11:00笔试行政职业能力 测验,满分100分;下午2:00—4:30笔试申论,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于5月上旬在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大河网(www.dahe.cn)上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六)面试、体检和考察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指导下,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达不到此 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类考录名额。对核减的应届博士生名额优先调剂为应届硕士生,若没有考录应届硕士生计划的,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对核减的服务农村 基层高校毕业生名额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5月17—18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分别组织面试和体检。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 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以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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