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教师招聘110人公告(2)
2014年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教师招聘考试高分课程
4、打印准考证:考生报名信息经现场确认无误后,于考前三天内登录沧县招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可登录沧县招聘网查询)。
5、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6、本次招聘,同一学科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一般应不低于1:1.5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学科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甚至取消该学科招聘。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日期待定,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知识。
笔试成绩按照学科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在60分以上人员中,按招聘名额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阶段人选。末位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将共同进入试讲测试。 笔试结果通过沧县招聘网站向社会公布。
2、试讲
试讲日期待定,试讲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为沧县初级中学现行教材,试讲评委聘请外地专业教师担任,试讲顺序由本人抽签决定。
五、成绩汇总,确定体检人选
各项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试讲成绩占30%的比例,分别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按学科招聘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学科末位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取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其结果通过沧县招聘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
体检时间待定。参加体检的考生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补。
七、确定聘用人选,选择岗位
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的人员即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沧县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提供个人档案)。公示后无异议的,经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选的招聘资格及个人档案复审无误后,即被确认为本次招聘人选。
招聘人选依据所报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岗位,同学科内考试总成绩并列人员,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岗位,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招聘岗位的顺序。
招聘岗位确定后,由教育局负责上岗前培训和负责协调办理相关聘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