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池州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并进行资格复审。
凡与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于取消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之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2次。
资格复审时间:4月3日-4月4日正常办公时间;资格复审地点: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东湖南路46号);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每人80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医师证、放射物理师上岗证、检验医师证、药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等)材料。
未取得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考生,可凭学校出具的该学历层次以及“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2)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医师证、放射物理师上岗证、检验医师证、药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面试及总成绩合成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面试考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测评,取平均分值,计为面试成绩。具体时间、地点等见面试通知书。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对于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及下一程序。
总成绩合成按笔试和面试成绩6:4的分值比例计算,即按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计算,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聘用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由市人民医院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
体检由市人民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安排。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者或不能按相关程序如期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总成绩在参加同职位面试考核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医院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落实人事代理制。受聘者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医院为受聘者依法缴纳相关保险。受聘者录用上岗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通过要求的相应职业资格考试,视为不合格,医院将解除对其的聘用。
五、其他事宜
招聘公告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w.ahczhrss.gov.cn)、池州人才网(www.ahczhr.com)、池州市人民医院网(www.chizhouhospital.com)、池州人事考试网(www.chzpta.gov.cn)等媒体上发布。本次招聘的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池州人才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池州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0566-2816426,2816108)。
考务电话:0566-2617344
监督电话:0566-2317813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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