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六安舒城县事业单位招聘228名公告(3)
⒊加分公示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笔试结束后,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县将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将予以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⒋笔试成绩合成与公布
舞蹈教师和播音主持岗位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即为笔试总成绩;其他所有岗位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与《专业知识》成绩按4:6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将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⒌专业面试
舞蹈教师和播音主持岗位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舞蹈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理论面试和现场表演方式进行,播音主持岗位面试采取朗读指定稿件和现场模拟主持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试者专业水平。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为确保人员专业素质,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㈢体检和考察
依据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舞蹈教师和播音主持岗位考生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以《公共基础知识》试卷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其他岗位考生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若《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知识》试卷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按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
⒈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 [2013]208号)规定,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由舒城县委组织部、舒城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结束后,由所在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招聘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⒉考察
考察工作由舒城县委组织部、舒城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舒城县教育局、卫生局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开展。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招聘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㈣公示与聘用
⒈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
⒉选岗
报考乡镇幼儿园、乡镇新农合、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正式聘用对象,由舒城县委组织部、舒城县人社局组织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工作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⒊审批
公示与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出具聘用报告,连同《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正式聘用对象考察材料和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报舒城县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件及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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