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2)
五、资格审查与开考比例
(一)资格审查
由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者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考试考核程序。
(二)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不设开考比例。
六、考试考核
考核分笔试、面试,具体考核方法为:
(一)笔试
1.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在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组织
笔试组织工作由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试题分岗位分专业命题,命题组成员和阅卷成员由各专业专家组成。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含60分)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根据笔试情况另行通知。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面试评委由各专业专家组成。
4.面试方式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学素质。试讲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最终成绩按评委所打分数的平均分计算。教辅岗位面试采用现场答辩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实际素质,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最终成绩按评委所打分数的平均分计算。
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即进入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其中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为试讲平均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教辅岗位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排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出,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出,如总成绩与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出。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接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选确定后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按有关政策要求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