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铜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92名公告(2)
(六)体检:市特岗办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得出综合分进行排队,按照每个岗位招募人数1:1确定出体检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则应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由区县特岗办组织在区县级或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并于6月10日前将体检结果报市特岗办。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本岗位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名次顺延递补。
(七)公示: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聘名单,于6月13日—6月17日在铜川市政府门户网、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铜川教育网上公示。
(八)签订合同:6月21日—6月25日,有关区县政府根据市特岗办公开招募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结合其参加培训情况,与申报本区县志愿的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4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同时将聘用人员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加盖 “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核章)报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备案。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
(九)培训:各有关区县教育局应根据市上提出的拟聘人员名单,集中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0天,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证。
(十)上岗任教:8月下旬,招募的特岗教师赴“特岗计划”实施区县报到,赴对口学校上岗任教。
四、保障措施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为公开招募工作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尚未拨付到各区县之前,有关区县政府应拿出一定资金,先期解决特岗教师临时性工资的发放,确保他们安心工作。
(二)区县教育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确保公开招募的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区县编办要负责做好“特岗计划”实施区县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对服务期满愿意继续从事当地农村教育的,各区县政府要根据空编、空岗和考核情况,择优正式聘用,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继续留在农村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要积极帮助办理户口档案关系改派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特岗计划”的顺利实施,我市成立铜川市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特岗计划办公室)负责“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建波 铜川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白星琪 铜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杜强 铜川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党红旗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公务员局局长
宋晓静 铜川市教育局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工委副书记宋晓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 任:宋晓静(兼)
副主任:田 锋 铜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杨增保 铜川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薛珊珊 铜川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科长
许志强 铜川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联 系 人:路军宏(市“特岗计划”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9—3192396
电子邮箱:373476755@qq.com
实施“特岗计划”的区县应由政府主管区县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在区县教育局设立“特岗计划”办公室,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指派专人负责“特岗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
本次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公开招募全程邀请市纪检部门参加。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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