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淄博市属事业单位、文昌湖区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于2014年5月16日前将《2014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文昌湖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考核人选花名册》(附件2)和《考核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同时在网上录取系统中提报电子版花名册)。
(三)考核
经招聘主管机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同)审核同意后,各部门(单位)可对进入考核范围人选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采用实地考核或面试考评方式进行。
1、实地考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到考核人选所在学校(单位)进行面谈和综合考核。
2、面试考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业内专家、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评组,对考核人选进行面试和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5月30日。
考核主要是通过查验证件、资料的原件认定考核人选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和综合表现。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 (单位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已参加工作和签订就业协议的要出具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实地考核可采取查阅档案及原始材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全面考核评价。面试考评可从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评价。单位或考核组需全面评价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经主管部门研究后提出聘用意见,并撰写《考核工作报告》。
(四)审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2014年6月3日-6月6日将《考核工作报告》及有关材料按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审核。
1、审核内容。(1)拟聘用人选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2)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是否达到有关要求,填写奖励荣誉等是否属实; (3)本人表现是否优良,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4)用人单位的考核意见;(5)是否符合招聘程序等;(6)与以上审核内容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无犯罪记录证明。
2、审核程序。招聘主管机关根据《考核工作报告》及有关材料,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规定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体检结果报招聘主管机关。
(六)公示和聘用
对于资格审查、考核、审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需尽快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为主组织实施。市组织人社部门、市纪检监察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监督。
本公告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及其他媒体、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791826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3184072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四纪检组、监察室 2312318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5。
未尽事宜按照《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