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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东烟台栖霞市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75名公告

2014-05-16 11:12  |  烟台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5月24日11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机关应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月24日15:00前向指定电话(0535-3376109)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5月23日16: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4年5月21日12:00-5月24日16:00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于2014年6月 23日9:00-6月28日9:30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5月21日-5月24日上午 11:00携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莱山区府后路2号)附楼6 层627室(位于附楼6层西北角)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及复印件于2014年5月27日8:00-5月28日17:00到栖霞市卫生局政工科(山城路 67号)进行审核。有关材料包括: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审核无误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名册进行审查),在栖霞政府网(http://www.sdqixi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准予参加定向岗位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定向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能参加定向岗位考试,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招聘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的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岗位(具体调整计划见《栖霞市2014年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非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护理岗位中的镇(街、区)卫生院(护理岗位增设计划需求单位将与核减公告一并公示)。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栖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因应聘人员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请在网上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栖霞政府网 http://www.sdqixia.gov.cn查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本人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于2014年7月底前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派遣)证(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就业推荐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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