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无锡江阴市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公告(2)
3、开考比例。本次考试的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取消岗位。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补报名的时间为:2014年6月17日9 : 00—11 : 00,13 : 30—16 : 3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及时公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4年6月19 日9 : 00—2014年6月21日16 : 00
5、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6800676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4年6月22日,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是报考专业的相关知识(如该岗位同时设有两个及以上报考专业的,考试内容将以第一专业为主)。江阴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详见(附件2)。
笔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定合格分数线5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6月28 日9 : 00—11 : 00,13 : 30—16 : 30
2、资格复审地点:
江阴市红十字血站辅楼(江阴市迎阳路199号)。
3、资格复审要求:
市人社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有关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其他社会人员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资料,如岗位中要求提供的执业医师、护士、专业技术资格 。政策性照顾的:夫妻分居的考生还必须提供在澄方的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在澄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必须提供在澄父母的户籍和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证明(在澄父母所在地社区、村委出具);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必须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
所有证件材料应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对资格复审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4、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复审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6:4确定。
总成绩同分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再同分时,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四、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资格复审时,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前提交。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阴卫生网、江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和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考核办法参照《江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试行办法》(澄人社〔2010〕5号)。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办理报到手续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考护理岗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