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二)1~5号岗位的试讲时间另行通知。其他岗位的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1日;试讲时间为2014年6月21日至6月22日;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或试讲。
(三)笔试阅卷或试讲结束后,笔试或试讲成绩达到卷面(试讲)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或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拟招聘博士的1~5号岗位除外)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或试讲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www.ypi.edu.cn)网站进行查询。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面试人员名单(包括笔试或试讲成绩及其排名)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www.ypi.edu.cn)网站公布。面试按照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之前,学院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查看有关材料的原件。面试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1~5号岗位试讲办法和要求将于试讲前3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6~11号岗位试讲办法和要求将于2014年6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
(六)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60%。
(七)笔试或试讲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政策咨询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工资和保险待遇,高层次人才和博士人才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具体条件标准,请登录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pi.edu.cn/)查询。也可以面议或电话咨询。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433015、0514-87433021
联 系 人:傅老师、张老师、罗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察处电话:0514-87433017
联系人:蒋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3355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