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招聘苏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2)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阿旗农业局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做出裁决。
资格初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资格初审结束后,于2014年6月19日-2014年6月25日在科尔沁绿原网上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于2014年6月26日—2014年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期间,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到阿鲁科尔沁旗农业局农广校(联系电话:7212582)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重点是国家农业发展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基础业务知识等共一张试卷,笔试满为150分。试卷分为蒙、汉文制卷,考生可自愿选择蒙文试卷或汉文试卷,但只能选用一种文字试卷。
1、笔试时间。
2014年6月2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时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3、公布成绩。
2014年7月4日在科尔沁绿原网上公布考生成绩,蒙文考生前7名和汉文考生前10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考试成绩并列,通过加试进入资格复审范围。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个人查分申请。
八、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旗医院体检报告(公务员标准)于2014年7月11日到阿鲁科尔沁旗农业局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的期间内不进行复审或审核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旗农业局根据考生的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报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于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7月20日在科尔沁绿原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经实名举报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岗前培训与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旗农业局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在7日内签订《阿鲁科尔沁旗农业局聘任苏木乡镇农业技术员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执行合同管理,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农业局考核合格和乙方有意愿续签的可以续签合同。
十一、工资待遇。月工资2200元,按有关政策要求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由旗财政拨款。
十二、因取消聘用资格、解聘或合同到期未续聘出现空岗,三年内按此次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聘用。
十三、本方案由阿鲁科尔沁旗农业局负责解释,实施本方案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附:1、阿鲁科尔沁旗公开招聘苏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阿鲁科尔沁旗公开招聘苏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 长:燕桂英(阿鲁科尔沁旗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张少和(阿鲁科尔沁旗农业局副局长)
于金成(阿鲁科尔沁旗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战 勇(农业局办公室主任)
李雅春(农广校校长)
李学孳(财会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少和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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