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考试的人员。
3、课堂教学(试教)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不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的70%;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报考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岗位的考生,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由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统一组织,以课堂教学(试教)方式进行考核,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专职辅导员岗位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理论知识。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和时事政治等。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考试的人员。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9日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仪态举止及岗位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三)、其他专技岗位
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三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考试的人员。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9日
2、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采用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考试的人员。
3、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五、资格审核、体检和考察
所有考生由学校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复审,教师岗位在课堂教学(试教)环节前进行;专职辅导员和其他专技岗位在面试环节前进行。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教师岗位以课堂教学(试教)成绩高的为先;专职辅导员和其他专技岗位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必须提供委陪、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
2014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底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在2014年8月底前未能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均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应聘教师岗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初期(见习期)延长一年。
七、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和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0510-82703870、82702072;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0510-83276095、0510-8553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