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4.应聘人员须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
5.应聘人员自行选择笔试地点和试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笔试地点和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6.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情节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须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审核未通过的,应及时在《报名登记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及时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6月 13日至6月20日18:00。
2.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用人单位解释。具体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确认
1.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应聘人员交费时间为2014年6月14日至6月21日 24∶00,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应聘。
2.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享受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享受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务于2014年6月13日至19日18∶00前传真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传真号:0471-6280858),经审核确认后,免交报考费。
3.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免收报考费,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加盖所在学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或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应聘人员减免的费用在笔试结束30天后,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其所交费用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
(五)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4年6月30日至7月4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本次公开招聘除资格复审环节外,其他各环节均不递补。资格复审环节只递补一次。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须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2014年7月5日上午9∶00-11∶00。
(四)笔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通辽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加分政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试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方法等内容和要求,由用人单位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