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东乌旗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人(2)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一)根据笔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二)对拟聘人员在旗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对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电话:0479-3222925
附件:2014年东乌旗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东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6日
2014年东乌旗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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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月 日 |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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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出生年月 | ||||||
申报学历 | 所学专业 |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
户口所在地 | 家庭住址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报考岗位 | 笔试语种 | ||||||
备注 | |||||||
诚信声明:本人确保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有不实被取消考聘资格,本人愿负全责。 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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