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突泉县招聘教师和公安文职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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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6月20日上午9时至2014年6月26日上午9时
根据工作需要,突泉县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党校教师,突泉县公安局通过公开招聘编外储备人才。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招聘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人员165名。其中:编内招聘130人,教育系统126人,党校4人,编外储备35人。
为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六类基层服务项目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促进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招聘计划中安排66个名额用于招聘符合本次报名条件服务期满的六类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简称“六项目专项”),安排26个名额用于招聘符合本次报名条件的蒙语授课、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 (简称“蒙授专项”)。
六项目专项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和纳入盟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
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招聘人数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体条件:
各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资格、职称资格、户籍等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二)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应聘。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现役军人;
2、列入行政或事业正式编制的试用期内公务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3、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或未满最低服务期的公务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复审与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确定聘用、储备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合同、储备协议签订及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兴安日报》、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rsj.xam.gov.cn)、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突泉县电子政务综合门户网站(网址:www.tq.gov.cn)、突泉县新闻网站(网址:tuquan.nmgnews.com.cn)上发布,考生报名咨询电话:15648205001。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各岗位报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名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通过资格初审。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对照报名条件,确认可以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后,如实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凡不如实填写报名表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凡报名表所填内容不准确、不清晰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和最后聘用的,责任自负。
3、报名与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上午9时至2014年6月26日上午9时,逾期不候。每个应聘人员只可填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缴纳报名与笔试费用,并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2014年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费、面试费,2013年毕业生减半收取)。网上资格初审于2014年6月20日开始至2014年6月26日结束。报名第4天在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各招聘岗位报名情况。除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不开考的岗位以外,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允许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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