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突泉县招聘教师和公安文职人员公告(2)
4、报名人数与各岗位招聘人数达到4: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的不开考并调整招聘计划,调整后的招聘计划于笔试准考证发放前在网上发布。
5、2014年7月2日—3日由应聘人员自行从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的,责任自负。
(三)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试题、统一阅卷、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笔试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试题用蒙、汉两种文字命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明确标注选用哪种文字的试题,未明确标注的,按选用汉文试题对待。报考蒙授专项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使用蒙文试题参加笔试。
4、笔试在乌兰浩特市举行,日期为2014年7月5日,考场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5、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6、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成绩X40%+民族加分。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7、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参加笔试应聘人员有效成绩的平均分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四)资格复审与专业测试
1、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行专业测试),达不到1:3比例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进入专业测试。名单在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要严格按照各招聘岗位学历、专业、执业资格或职称资格、年龄、性别、户籍、身高等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得通过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工作中遇有问题要及时与盟或县人社局沟通,确保资格复审工作顺利进行。
3、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毕业证及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表、学籍档案、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六项目专项服务期满证明等相关的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4、资格复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在笔试成绩高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5、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公布后报送盟人事考试中心,盟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送的名单收取专业测试费用,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6、根据专业测试需要制定工作方案,报盟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后实施。
7、各招聘岗位专业测试的具体方式见招聘计划表。蒙授专项岗位须使用蒙语参加专业测试,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汉语参加专业测试。
8、专业测试的具体日期和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9、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专业测试成绩X60%。专业测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五)招聘考试总成绩
招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在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2、体检与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
2、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突泉县委党校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进编和工资兑现等审批手续。突泉县公安局与储备人员根据兴安盟人才储备的有关规定签订储备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突泉县未明确招聘单位和岗位的中小学校招聘的教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根据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结合单位对人员的需求组织聘用人员进行报岗。报岗工作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根据报岗结果确定每个招聘岗位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进编和工资兑现等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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