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泰州兴化市招聘教师公告(2)
(2)教师资格证书。
(3)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幼儿园B1、B2类的考生还须提供任教工作经历证明等。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5.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下载填写《兴化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只能选择报考一种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笔试资格。小学语文分为A、B、C三类岗位,小学数学分为A、B两类岗位,幼儿园分为A1、A2、B1、B2四类岗位,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在“报考岗位名称”栏目中须明确注明所报考的岗位名称。
(2)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中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6. 报名费用:笔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减免考试费用。
7. 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兴化市人社局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由兴化市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4年8月3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 :30 - 17:00 )。改报名地点:兴化市教育局人事科(兴化市长安路法院对面,教育局2楼204室)。
(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1. 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凭报名回执到兴化市景范学校阶梯教室领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30%)和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7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小学“科学”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中学理科知识,小学“品德与社会”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中学文科知识)。
报考职中专业课师资的,测试方式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自动化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PLC操作,财会专业技能测试为会计电算化操作。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考后3个工作日内在兴化教育网公布,专业技能测试在测试当日现场公布。
5.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面试
1. 面试对象
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 资格复审
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职中专业课教师的,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2)其他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3)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4)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任教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6)面试费100元。对不能提供上述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