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衢州江山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由衢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4年7月18日前通过衢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址:jyjy.qz.gov.cn/)、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www.jsrsj.gov.cn/)、衢州人才网(网址:www.qzrcw.com)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考过程中其它信息将及时在衢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敬请关注)。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需填写《2014年衢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24日至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衢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317办公室(衢州市府东街208号)。
4、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未落回原籍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迁往学校前的户口簿及户口迁移证)、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近照2张。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在现场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报名者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江山市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服务中心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3开考比例才可开考,不足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核销指标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衢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将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由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二)资格审查
按招聘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审查通过的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2014年7月31日至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衢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317办公室(衢州市府东街208号)。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领取,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
若面试阶段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及浙人社发〔2010〕109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政策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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