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马鞍山市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招聘公告(2)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8月2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完成报名确认后,于8月28日至8月29日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规定对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进行比对核验。资格复审采取现场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均为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马鞍山市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人员报名表》。属于放宽年龄条件的高级职称人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若发现考生材料不全、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公告中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
(六)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实际参考人员不足面试人员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
(七)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理。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程序,对其德才表现进行考察,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由市环保局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在马鞍山人才网、马鞍山市环保局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作为招聘人选的,即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采用第三方机构管理形式,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后,决定是否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年收入待遇按5万元确定(含单位为其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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