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徐州新沂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5.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如符合其它职位的报考条件,可重新补报其它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4年8月15日9:00—12:00;如不符合其它职位的报考条件,退还报名考试费用。
6.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代报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7.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4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到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8.报名期间,每天报名结束后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从准考证上获知。
3.笔试成绩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岗位数3倍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参加面试者缴面试费100元(特困考生面试费用减免政策同上)。
领取面试证的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考生须通过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考试成绩信息。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只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报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在报名初审、复审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