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温州瑞安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公告(2)
5、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数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于2014年9月10日在瑞安人才网 (http://www.577job.com)予以公布。招聘计划数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试费。改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地点设在瑞安市商城大厦四楼16号办公室。
6、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14年9月24日9时-2014年9月2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温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wzk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笔试日期定于2014年9月27日一天,具体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基本素质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否则不能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考试。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准考证遗失的,请及时自行打印。
考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基本素质测验》×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必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考试,否则考试总成绩无效。
本次考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采用网络评卷、《基本素质测验》科目采用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三)资格复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遇两门成绩均相同的,另行加试。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设定入围资格复审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入围。最低分数线为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满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中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瑞安人才网(http://www.577job.com)发布。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免冠近照两张。
报考面向瑞安市“大学生村官”岗位的,须提供经镇(街道)党(工)委、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审核盖章的《2014年瑞安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3)。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第二学历证明。
以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体检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体检资格。
(四)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瑞安人才网(http://www.577job.com)发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 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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