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500名公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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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分程序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陕西民政网下载并填报《2014年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其中符合第一项条件的还应提交《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陕西民政网下载);符合第二项条件的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三项条件的须持本人退伍证、县(区、市)安置部门对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复印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在9月24日17:00时前将《加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报考县(区、市)民政局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市级民政局复审,市级民政局将复审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在市级报刊或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市级民政局复查,最终名单于10月23日17:00时前上报省民政厅。
(3)笔试成绩公布
11月4日10:00时公布笔试成绩。参加笔试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或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民政网查询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按县(区、市)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11月7日12:00时在陕西民政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级民政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级资质证书、退伍证、立功证书、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资料。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3. 面试
面试由市级民政局组织实施,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在陕西民政网另行公布。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县(区、市)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各县(区、市)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考察由各县(区、市)民政局负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及能力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报批和公示
市级民政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民政厅审批。省民政厅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陕西民政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八)聘用和培训
各县(区、市)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的审批意见,向决定聘用的人员发出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民政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的管理按《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各县(区、市)民政局对已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并于12月31日前将聘用人员分配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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