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温州泰顺县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招聘(2)
经资格初审和缴费后,按照岗位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开考。
如有岗位未达到开考要求的,由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有关用人单位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将在2014年9月12日左右在“泰顺人事人才网http://www.tsrsrc.com.cn”上及时公告,该岗位已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属于我县选聘到村任职满2年且现在仍在岗大学生村官对象,在报名和参加资格初审时须提供由组织部门出具的《2014年泰顺县大学生村官事业单位报考证明》(附件4),并由县人力社保部门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公示3天。未取得《2014年泰顺县大学生村官事业单位报考证明》(附件4)的对象,不得报考专门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的岗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100分制。
县文化馆的音乐或戏剧专业、县美术馆的美术和旅游管理专业、县廊桥研究保护中心的英语专业、乡镇文化员、县廊桥文化园开发管理中心和县氡泉景区开发管理中心的讲解员等岗位均有面试要求,实行先面试后笔试,其面试形式、进入笔试要求、面试与笔试计入考试成绩办法见附件1。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按面试成绩1:3进入笔试,取得笔试资格后不得再行改报其他岗位。其他招考岗位均无面试要求。
招考过程中各项成绩的计算采取保留两位小数办法,小数点两位以后数字采取四舍五入法进位确定。其中,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相应比例计入相加构成;无面试要求的岗位,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构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
1、面试
县文化馆的音乐或戏剧专业、县美术馆的美术和旅游管理专业、县廊桥研究保护中心的英语专业、乡镇文化员等岗位面试工作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组织实施;县廊桥文化园开发管理中心和县氡泉景区开发管理中心的讲解员岗位面试工作由县廊氡管委会牵头组织实施;均要求于2014年9月9日前完成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等事项届时由有关单位提前告知。
2、笔试
笔试科目共两科,分别为《综合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测验》。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在用的手机号码,《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9月19日前后在县人事人才网以公告形式告知。考试时,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分别按以下办法确定:
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其资格复审在面试后3天内进行,其资格复审对象为进入笔试的对象。
无面试要求的岗位,其资格复审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时,重点由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招考单位对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各项报名材料进行重新审查。其中,学历证书的复审原则上由入围复审的考生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并以其作为学历认定的依据。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后,如符合岗位条件人数或比例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从上一环节中具备资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同分的,则一并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核,空缺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采取调阅查看学生档案(请确认本人毕业生档案是否已经到达泰顺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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