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补充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达到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3、进行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网站(www.fjdky.com),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与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经福建省地矿局审核通过,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
九、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
联 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380825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地矿局和我院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及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380928(工勘院),0591-87735458(地矿局)
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2014年8月29日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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